EB-1是美国职业移民的第一优先级,分为ABC三个具体的类别,对申请者的个人资质要求非常高,但是有点在于排期较短,可以很快就能拿到绿卡。具体的详细分类,以及各自的条件要求且看澳臻移民的详细介绍。

一、美国EB-1移民具体分类有哪些?
EB-1在美国职业移民中处于第一优先级,主要分为ABC三个具体的类别,每年的签证配额在4万个,具体的区别主要包括:
二、美国EB-1的具体条件要求有哪些?
1、EB-1A
需要符合以下 10个 条件中的3个条件:
1)国家或国际优秀奖的证明;
2)合格领域中需要出色成就才能加入的任何成员资格或协会的证明;
3)在专业或行业出版物或其他主要媒体上发布的专业内容;
4)证明申请人已被要求参与评判他人在其领域中的工作;
5)证明申请人对其领域或专业做出的重大贡献的证明;
6)专业或行业出版物或其他主要媒体上发表的文章的证明;
7)证明申请人的作品已被展览;
8)证明申请人在杰出组织中发挥了领导作用或至关重要的作用的证明;
9)证明申请人的收入比同领域的其他人高;
10)表演艺术领域的申请人商业成功的证明。
想要符合EB-1A的申请条件,申请人必须能够证明在国内和国际上享有杰出的声誉,或者在某些方面和专业方面具有非凡的能力。
2、EB-1B
需要符合如下三点 :
3、EB-1C
申请人必须在申请前的三年内被同一家跨国公司或其他业务实体(关联公司,母公司,子公司,或在美国雇用的美国雇主的分支机构)雇佣为跨国公司的执行官或经理。
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(USCIS)规则要求,美国的准雇主必须是在国外雇用外国执行人员/经理的同一雇主或该公司,公司或其他法人的子公司或分支机构。雇主必须在两个或多个国家/地区开展业务,其中一个国家是直接或通过关联公司或子公司在美国。此外,在递交移民签证申请之前,公司必须在美国经营至少一年。法律将经理定义为:
1)管理公司,部门,或者具有特定职能的人;
2)监督其他主管,专业或管理人员的工作,或者管理基本职能;
3)有权就雇用和解雇做出个人决定,或者有权担任高级职务;
4)在他或她拥有权限的活动或功能的日常操作中行使酌处权。
法律将高管资格定义为:
可以看出,不论是哪个具体的类别,美国EB-1对申请者的条件要求是非常高的,普通申请者很难满足要求。相对容易一点的是EB-1C,但是对资金,公司规模,以及经商能力也有较高的要求。